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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大中学校 第十七届“忠山之秋”校园文化节 微电影微视频大赛全校征稿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9-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全校师生:

泸州市大中学校第十七届“忠山之秋”校园文化节即将拉开帷幕,为动员我校具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准备参赛,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决定面向全校征集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10月30日

二、提交邮箱:xnydxtw@163.com,提交内容包括视频及不超过200字的文字说明。

说明:此次征稿产生的优秀作品,校团委将邀请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培训和修改,择优选择作品代表我校参赛。其余优秀作品将在校团委官方新浪微博、校团委官方微信“忠山青年”上展播,并给予一定奖励。征稿要求与忠山之秋微视频大赛保持一致。

以下为忠山之秋微视频大赛的赛事规程

一、大赛主题:微视界、巨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镜头记录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现象和事件,用独特的视角诠释大学生应有的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使人思想得到启发、灵魂得以升华。

二、比赛方式

1、本次大赛采取现场展播的形式进行评比,作品播放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2、每个参赛区(县)、学校限报作品2件,每件作品可附不超过200字的文字说明。

3、要求参赛学生为35岁以下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以泸州当地社会民情或学生的真实生活为表现对象,主要取景应在泸州区域内;内容积极健康、主题鲜明生动,展现当代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传递正能量,体现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

2、拍摄手法与工具不限,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拍摄技术,声音图像清晰可辨。作品时长限8—12分钟,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所有剧情对话需辅以中文字幕,格式统一为MPEG,分辨率不低于720P。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任何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其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如根据他人文学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改编而成,必须予以特别说明。

四、评分细则

1、评委按10分制综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总和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打分只打小数点后两位,统分保留小数点后4位,报分只报小数点后3位。

2、评委打分时最高分不超过9.9分,最低分不低于9.0分。任何评委打出的分数如果高于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都视同为最高分或最低分。

3、前3件作品播放后,评委进行综合比较,一次性分别为前3件作品打分,从第4件作品开始当场打分。各位评委给作品的打分即时在赛场上公布,以示公平、公开。

4、因分数相同而影响成绩的处理原则是:如小数点后的分数都相同,则根据有效分的最高分而定,分值高者排前;如还是相同,则根据去掉的高分而定;如还相同,则根据有效的低分而定,分值低者排后;如还是相同,则根据去掉的低分而定。

五、比赛评委

本次比赛的评委由第十七届“忠山之秋”组委会邀请非参赛学校的相关专业人士担任。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第十七届“忠山之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