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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医科大学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大学生组织:

按照团中央、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要求,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各大、中学校团学组织要集中在2015年9月~11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把握要求。各级团学组织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青学联大会贺信中提出的“志存高远、德才兼备、情理兼修、勇于开拓”重要要求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真经进行宣传,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内涵。

2.明确任务。各级团学组织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大中学生的全覆盖。

3.突出重点。各级团学组织要抓住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契机,结合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以及“与信仰对话”等既有的教育活动品牌,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高校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

4.榜样引领。各级团学组织要大力宣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勇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的孟瑞鹏、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中南大学救人群体等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积极倡导和发起向他们学习活动,引领大中学生学习他们坚守信仰、向上向善的优秀品质,胸怀大义、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力求实效。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本院系实际,工作和活动设计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学生,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每一个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都参与进来,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至少一次活动。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学生自己设计、自主开展活动,努力使活动形式真正为青年学生接受和欢迎。要围绕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思想困惑设计开展活动,真正使学生的思想有所触动,认识有所提高。

校团委将集中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与信仰对话——青春微榜样”校园明辨会和“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榜样”两大活动,相关通知请见附件。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大校级学生组织要准确把握活动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及时把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校团委,欢迎并鼓励每周上报相关内容(图文并茂的通讯稿),校团委将在微信公众平台“忠山青年”定期推出各院系、各学生组织活动风采,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活动月总结截止报送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6:00。

联 系 人:梁爽

联系电话:13882756257

电子邮箱:824717880@qq.com

附件一:《关于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与信仰对话——青春微榜样”校园明辨会的通知》

附件二:《四川医科大学关于“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榜样”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