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故我校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我校产生的“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四川医科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四川医科大学校学生团委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3日至12月1日(所有上报到校团委的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若现在没有相关报道,可以积极编辑个人相关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材料情况在“忠山青年”微信平台上进行宣传推送)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下旬-11月15日)
1.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四川医科大学**(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1036656290@qq.com)。申报材料包括:
①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
②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校学生团委相关活动负责人将对我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报送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①推荐名单汇总表、
②被提名者的推荐表(须注明事迹类别)
③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
④生活照2张.
(我校推荐综合排名前5(按排名排序)的校级自强之星至团省委,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提交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12月6日至12月26日)
省级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将结合我省情况组织开展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20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60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进行表彰。在我省“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省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0-3160686
附件:《四川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医科大学委员会
四川医科大学校学生团委
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