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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度团内“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牟彦霓 [发表时间]:2025-03-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增强基层组织活力,通过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纵深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团内“五四创先争优”评选工作设立以下评选表扬项目:

1.五四红旗团组织

2.十佳团支部

3.百优团支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5.团学干部先锋(学生)

6.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7.十佳团支书

8.百优团支书

9.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集体

1.五四红旗团组织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人员配备得力,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分工合作;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

(2)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按时交纳团费,团员证年度注册齐全,及时更新、维护“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

(3)注重教育管理,能够结合校团委的总体安排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团内教育和团组织生活的计划,做到团组织生活有记录、有考核、有成效。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具有较好影响。

(4)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各类主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各类活动比赛中成绩优良。

(5)认真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配合党校学习和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团内推优工作规范。

(6)工作活跃,成绩显著。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我校团的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7)获评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的各二级团组织,其分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须深入基层团员中讲授特色团课。

(8)参评团组织需在2024年基层团组织星级评定中获评五星级团组织。

2.百优团支部

(1)评选条件以《西南医科大学“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考核评价体系》为准。

(2)参评团支部需在2024年基层团组织星级评定中获评四星级及以上星级,参评十佳团支部需获评五星级。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宣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德高尚,修养良好,工作中有大局观念,公道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3)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工作热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4)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注重共青团工作研究,主动钻研与共青团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有共青团工作或学生工作研究成果(本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计算时间为自然年,如2024年1月-12月)者优先;

(6)在共青团岗位任职一年以上。

(7)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

2.团学干部先锋(学生):

(1)参评对象:各校级学生组织干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团副、院系学生会主席。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德育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履行学生干部职责,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团学工作热心,积极主动为所在团学组织工作献计献策,团学组织工作富有成效。有协作精神,努力完成团学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2024年度无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记录,至少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1次。

(5)工作有思路、有创见、创新意识佳,执行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学子,在青年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6)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1)参评对象:各班班委、各团支部委员;院(系)党支部委员、分团委(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委员;各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团的工作热心,积极主动为所在团组织工作献计献策,使团组织工作富有成效。有协作精神,努力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本年度无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记录,参评年度至少荣获奖学金1次。

(4)除校级学生组织外,其他学生干部须所在团组织参与西南医科大学基层团组织星级评定并获评四星级及以上星级,如班委、团支部委员进行申报所在团支部须为四星级及以上星级;院(系)等院级学生干部申报所在分团委(团总支)须为四星级及以上星级。

(5)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

4.优秀共青团员(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德育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一学期至少参加校团委、各二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活动竞赛奖励或表扬1次及以上(含志愿者活动表扬)。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本年度无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记录,参评年度荣获奖学金1次及以上(职工团员无此项要求)。

(4)按期缴纳团费,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类班团集体活动,在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系列活动中积极踊跃。

(6)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

三、申报流程

1.“五四红旗团组织”根据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总结,按照《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考核表》(附件2)中的考核项目内容进行自评和考核,并组织通过考核的团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后,报学校团委常委会、党委常委会审议;申报“五四红旗团组织”需提交:①纸质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考核表》(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附件5);②电子版:《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组织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扫描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考核表》(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支撑材料(模版)》(附件6)。参与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的团组织还需进行现场答辩(需准备答辩PPT和资料),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百优团支部”由团支部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总结,总结材料交所在分团委(团总支),由分团委(团总支)召开会议,对照评选条件并结合现实表现,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校团委参照《西南医科大学“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评分细则及考核表》(附件3)进行审核,报团委常委会审议;申报“百优团支部”需提交:①纸质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百优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②电子版:《西南医科大学“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评分细则及考核表》(附件3)(只提交考核表,不提交评分细则)、《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百优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西南医科大学百优团支部支撑材料(模版)》(附件7)。

3.“百优团支书”不另行申报,获评“百优团支部”的团组织其团支书自动获评“百优团支书”(需符合团干部基本评选条件)。

4.“十佳团支部”:在获评的百优团支部中择优评选,无需准备其他材料。

5 “十佳团支书”在“百优团支书”中评比产生,不单独申报。

6.“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由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文件要求自行开展评比,报候选名单到学校团委,校团委核查后报学校团委常委会、党委常委会审议。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需提交:①纸质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申报表》(附件5);②电子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

7.“团学干部先锋(学生)”由校级学生组织、院系分团委(团总支)、院系学生会择优推报校团委评比,差额报团委常委会审议。申报“团学干部先锋(学生)”需提交:①纸质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团学干部先锋申报表》(附件5);②电子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团学干部先锋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

8.“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评选条件自行开展评比,报候选名单到学校团委,校团委核查后报团委常委会审议。“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优秀共青团员”需提交:①纸质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5);②电子版:《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

四、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名额为8个。

2.百优团支部评选名额为100个,十佳团支部评选名额为10个。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评选名额为10名。

4.团学干部先锋评选名额为30名。

5.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总数不超过本团组织团干部总数的10%,未参与2024年度基层团组织星级评定的团支部,其团干部不得参评该类别。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不超过组织成员总数的10%。

6.百优团支书评选名额为100个,十佳团支书评选名额为10个。

7.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所在团组织团员总数的5%。

五、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

(二)各分团委(团总支)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三)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注意推荐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核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流程及时做好公示工作,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四)各分团委(团总支)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将本单位表扬的先进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五)各分团委(团总支)汇总报送所有名单,形成《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报流程中的各项纸质评优材料于3月22日前上交校团委综合科办公室(德诚楼204),同时将需提交电子版的材料发送校团委邮箱:xnydxtw@163.com,文件分类整理,命名格式为:类别+院系名简称,例如:五四红旗团组织+2023级临床一办/儿科学系。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六、附则

1.预备党员、党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百优团支书、团学干部先锋,不可参评优秀团员。

2.不可通过校级学生组织和院级同时申报同一类别的奖项。

3.此评选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共青团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所有。

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校团委。

联系人:周彦伶 18227513580

唐思欣 19161583778

黄诗韵(老师) 18909080729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候选名单汇总表

2.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评比考核表

3.西南医科大学“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评分细则及考核表

4.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候选名单汇总表

5.西南医科大学“五四创先争优”评比表扬各类申报表

6.西南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支撑材料(模板)

7.西南医科大学百优团支部支撑材料(模板)

 

                       

共青团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