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励志青春·创造未来”第五届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市(州)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关于“实施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计划”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文件要求,拓展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创业苗圃”功能,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向创办企业转化和创业园区转移。同时,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励志青春·创造未来”第五届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4年10月-12月
二、大赛主题:
励志青春·创造未来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
四、大赛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
各地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各级电视、媒体报刊,特别是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参加本次大赛;各地、各高校要选拔重点项目参加本次 大赛,并为重点项目提供赛前相关辅导和培训。
(二)报名阶段(10月-11月)
报名资格:创业项目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创业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创业项目负责人为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校创业大学生。
本次大赛报名地点由市(州)团委统筹,设在区县、高校团委,创业园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区县团委报名,已入驻创业园区的创业项目团队可直接通过园区报名,在校创业学生通过高校团委报名,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向区县团委,创业园区、高校团委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表和电子版项目书。区县团委、创业园区和高校团委对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审核汇总后于11月7日前将电子档报送大赛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学校部409办公室)。
(三)比赛阶段(11月-12月)
1.资格审查阶段:
11月7日前,市(州)团委对高校、区县、园区团委上报作品进行收集与审查汇总,并将创业项目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2.初赛阶段:
11月中旬,创业项目进行大赛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选拔60个创业项目进入复赛。
3.复赛阶段:
11月下旬,进入复赛的60个创业项目通过现场展演、答辩等形式,选拔30个创业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4.决赛阶段:
12月中旬,进入决赛30个创业项目,通过组委会相关赛程,最终评出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奖金为10000元至100000元。
五、大赛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本次大赛是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典型,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乐于创业、敢于创业的重要手段,是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的开展,积极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突出竞赛的群众性和导向性,通过广泛动员,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参与本次大赛,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活动的群众基础。各市(州)、高校团委要切实担负起项目资格审查责任,做好大赛报名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各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借助新媒体宣传本次赛事,使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在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同时,要广泛宣传大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在社会上形成崇尚创业、鼓励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竞赛活动有关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罗 华 毛 易
联系电话:028-86638105 028-86638106
大赛邮箱:gxchuangyedasai@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409办公室
邮编:610015
附件:1.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2.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3.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注意相关事项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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