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是在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特成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经研究,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背景及目的
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主报名,组织推荐,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高效、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学生骨干队伍。
二、招聘岗位
1、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综合事务部,创业服务部,市场发展部,计划财务部。
2、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公室两名副主任分别分管各部门具体工作。
3、现招聘各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综合事务部:
1、负责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办公用品采购、资产管理和重要活动组织;
2、信息数据统计汇总、办公信息自动化建设与管理、上传下达协助监督等;
3、负责园内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
4、负责各创业公司的年度评比、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5、对创业公司所经营的项目、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市场发展部:
1、负责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2、负责向校外创业孵化园推荐孵化团队和孵化项目。
3、为入园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年检、变更等咨询及服务;
4、组织入园企业申请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
5、协助项目验收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提供法律咨询,企业发展诊断及培训等服务;
6、外部顾问与专家等资源的组织与链接等。
创业服务部:
1、房屋租赁合同和入园协议签订及相关管理与服务;
2、园区内物业的各类硬件设施管理与维护;
3、保安、保洁、消防、绿化和餐饮等机构的工作协调和业务管理;
4、组织入园企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5、根据入园企业需求和特点组织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培训。
计划财务部:
1、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2、园区财务监管、年度财务资金计划的编制、计划执行控制等财务相关工作;
3、房屋租赁等费用收缴和相关税收减免;
4、财务收支核算和管理:现金、固定资产、票据、印鉴、工资、纳税、报表等。
三、招聘对象
13级,12级,11级城北全体在读学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挂科。
3、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有亲和力和号召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具备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以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5、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关心同学的成长成才,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6、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曾担任过院系学生组织成员或部长、或校级各类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考虑。工作满一年的优秀学生干事酌情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自荐者即日起下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竞聘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并于6月19日—6月24日将竞聘报名表纸质版交城北校区团委办公室。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考核人选将以3分钟自我陈述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时将作放弃处理。面试考核为6月24日晚七点,地点为海川楼102教室。
3、录用
对录用者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录用者原则上不得在其它学生组织中兼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劝退;任职内如出现不符合学生干部条件或不能继续胜任本岗位的学生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劝退、除名或降职使用;任期内,无故提出辞职影响学生会整体工作者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提出严重批评;对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和晋升,对各级各类评优予以优先考虑。
六、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老师和现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相关负责人组成。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对干部任命保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报名表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621/20140621115733891.doc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泸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俱乐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