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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3月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唐柯 [发表时间]:2013-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3月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四十九周年,为了响应团中央的号召,将志愿者精神深入贯彻到青年学生群体中,以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助人,为建设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学院团委现将2012年3月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主题名称:弘扬雷锋精神,争做优秀青年志愿者,建设文明校园

2、主题内容:

在活动中要把发扬“雷锋精神”作为首要内容,以建设、宣传、服务为总体思想,围绕校内和对口共建社区的公益劳动等活动开展工作。

3、活动时间:3月5日—4月1日

4、活动要求:

(1)、以院系(年级)团总支为单位组织进行;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已建立的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活动中要响亮打出各自青年志愿者队伍的旗号,要让团旗飘扬在责任区,参与集中行动的志愿者要佩戴志愿者帽。

(3)、要根据《泸州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活动,准确落实《泸州医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对参与活动的注册志愿者要及时在线进行活动备案(登陆:链接已失效,使用二级管理员用户、密码登陆进行备案),以便及时给予注册志愿者相关信息认可。

(4)、活动中注意学生安全,团总支书记要亲自带队。

(5)、附表中由学院团委确定了对口共建社区的团组织要优先前往共建基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没有安排对口共建社区的团组织原则上在校内开展保洁集中行动。

(6)、注重活动的宣传,开展了活动的团组织及时、积极向学院团委网站“二级团情”投稿。

二、检查与评比:

1各单位于2012年4月4日将本次青年志愿者活动报告交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

2、评比分校区进行。

3、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取得的效果和报告材料的全面性,学院团委于4月9日公布3月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评比结果。

三、相关说明:

1、各系院的实习、毕业年级可不再统一组织参加全院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2、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本着“实效性、教育性、公益性、节约性”的原则,避免形式走过长,内容空洞,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和铺张浪费。

3、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策划、安排、宣传、组织、总结青年志愿者活动,发挥团总支和团总支书记的能动性,将青年志愿者活动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4、每次全院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评比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团总支”和“优秀团总支书记”评比的重要指标。

5、3月11日,泸州市植树活动由学院团委指派2010级第2团总支参加。

6、3月份泸州市酒博会志愿者由学院团委安排上学期选拔的125名志愿者参加,全部志愿者分布在护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法学系。

四、附表:对口共建社区名单

高校团委

二级团组织名称

联系乡镇

联系社区

备注

泸州医学院团委

11级第一团总支

大山坪街道办事处

麻柳湾社区

通过大山坪街道3116478获取具体社区的联系方式

11级第二团总支

纪念标社区

公共卫生系团总支

堰塘湾社区

生物医学工程系团总支

百子图社区

口腔医学院团总支

刺园社区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南苑社区

法学系团总支

大较场社区

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

龙透关社区

药学院团总支

康华苑社区

护理学院团总支

山岩脑社区

人文社科学院团总支

华阳街道办事处

华宜社区

通过华阳街道邓杨3700096获取具体社区的联系方式

体育系团总支

瓦窑坝社区

10级第一团总支

竹苑社区

10级第二团总支

康乐社区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通知原文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0228/201202280500307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