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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谷歌“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唐柯 [发表时间]:2012-04-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生团组织:

为了鼓励我院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谷歌(Google)企业社会责任部在2010年向我院投放5个“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名额基础上,2011年再次向我院投放5个“校园公益之星”奖学金名额,每名获奖学生将获得1000元人民币公益奖学金。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生团组织在本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2、学院团委在全院候选人中择优选择5名候选人,向谷歌企业社会责任部推荐。

3、谷歌企业社会责任部将被推荐人事迹挂网宣传,发放奖金及证书。

二、评选条件:

1、入学以来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无纪律现象,未受到年级、院系通报批评和学院纪律处分。

2、在2010-2011学年度,在校理论学习学生两学期无“挂科”记录,至少获得一次丙等奖学金及其以上。学年度中没有评奖学金的年级学生(如实习学生、挂职锻炼学生等)不参考本条。

3、在2010-2011学年度,积极组织或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第14届“忠山之秋”志愿者、2011年泸州市酒博会志愿者、校庆60周年志愿者、参加2011年院级团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请在材料事迹中加粗标明。

5、其他先进的公益事迹。

6、说明:本奖学金的推荐、评比、获得均与该学生是否参加第五届“益暖中华”大赛无关。在第四届大赛中胜出的团队的正式成员将不再参与本奖学金的评选。2010-2011学年度,实习学生、保留学籍在外挂职锻炼学生可参评。2011级各专业学生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时间:

1、各二级学生团组织在11月1日前向学院团委递交本单位被推荐人材料,交纸质到团委社会实践部许鹏。

2、学院团委于11月中旬公示、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四、材料要求:

被推荐人提供400~800字的事迹简介(1张A4纸),第三人称书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表现、特别是2010-2011学年度中公益事迹简介(详尽)。材料右上角张贴个人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获奖学生的事迹材料及照片将在谷歌网站对外发布。

学院团委联系电话:2580009,唐柯副书记kemetank@qq.com,社会实践部许鹏18715798535。

附:《通知》全文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1/1018/20111018055117773.doc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