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泸州医学院2010—2011学年度
“十大学习之星”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1/1021/20111021030228104.doc
的通知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我校学风文化建设,泸州医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将组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2010—2011学年度“十大学习之星”的评选,为同学们树立榜样,激励全院同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力争在全院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学习风气。本次十大学习之星的评选分忠山和城北两个区,每个校区评选十名,现将十大学习之星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思想觉悟较高,政治立场正确、坚定,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
2.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了解国情。
(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75分以上,09级及其以上还必须要求中国近代史纲要75分以上。
3.专业知识:学习成绩非常优异,学习方法科学可取。
(1)10级基础医学院参评同学需获得两次甲等奖学金,10级其他院系同学至少需获得本学年一次甲等奖学金和一次乙等奖学金,09级学生至少需获本学年二次甲等奖学金和二次乙等奖学金。08级学生需获得共不少于三次甲等奖学金和三次乙等奖学金。
(2)参加评定的10级同学必须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参加评定的09级及其以上的同学必须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4.综合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服务同学的意愿和具体行动。(以下条件至少符合4项)
(1)在院级或院级以上刊物有文章发表;在院级或院级以上学习竞赛中获奖。
(2)担任学院或系办学生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工作期间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3)09级及其以上年级的同学至少已获得泸州医学院大学生星级证书。
(4)09级及其以上年级的同学需是预备党员或党员;10级同学至少参加了党校学习,并获得表彰。
(5)积极从事科技论文的创做和科技小发明,并获得相应表彰。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受到院级及其以上表彰。
(7)符合要求的其他表彰、奖项。
四、注意事项:
1.交表须附有成绩打印表,并有办公室老师签名核实。
2.所填的每一项必须有依据(奖状复印件或证明)。
3.请参加评选的同学交近期生活照一张,并将自己的人生格言写在照片片后面。
4.城北各院系请于10月26日晚7:00至9:00将申报材料交泸州医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办公楼518),联系电话:15181965269。忠山各系院请于10月27日晚7:00至9:00将申报材料交于综合楼105教室。联系电话:15881963141.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泸州医学院学生会
20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