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全国大中学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主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

   近日,由中央党校采访实录编辑室编辑的《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以下简称《知青岁月》)出版发行,再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知青时期的艰苦生活和成长历程,是当代青年树立正确人生观,励志成才的鲜活教材。为在广大青年学生和各级团组织中掀起学习《知青岁月》热潮,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青年时期的成长故事,更加全面、历史地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以奋发向上、团结一心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决定开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全国大中学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主题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知青岁月》的重大意义,汇聚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的七年知青岁月是他人生经历中十分重要的起点,《知青岁月》用真实的历史细节,讲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当年“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历练故事,展示了青年习近平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爱国为民的国家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去精神、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通过《知青岁月》的学习,青年学生可以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实在浓郁革命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党的领袖,是在艰难环境和曲折经历中成长起来的党的领袖,是在长期实践中成长起来的党的领袖,是在人民群众中成长起来的党的领袖。

各级团组织要深刻理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在共青团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学习宣传《知青岁月》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知青岁月》在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先进性和光荣感的重要作用;将学习《知青岁月》作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与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相结合,用《知青岁月》中的小故事感悟《论述摘编》中的大道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青年学生的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知青岁月》学习热潮。

1.开展主题团日。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青年时期的成长故事,从思想上和情感上认同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榜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征文活动。面向全校青年学生,以学生骨干为重点,围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主题,组织开展《知青岁月》读后感征文活动,并以各种形式传播优秀征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从习近平总书记青年时期成长历程中体会感悟“理想”、“学习”、“奋斗”、“品德”等成长发展的核心要素,更加自觉地以总书记为榜样励志勤学、健康成长。并形成1000-3000字读后感。要求感情真挚,语言生动。要求原创,严禁抄袭,于10月27日前交至校团委邮箱3262151473@qq.com(详细内容请参照附件三。)

3.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各分团委、团总支及各大学生组织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重点工作安排,并与持续开展的“四进四信”“我的中国梦”“与信仰对话”“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紧密结合本院系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具有院系特色的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做好“自选动作”,注重分类指导,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校园媒体和团属新媒体作用,运用学生会、忠山青年等官微、官Q以及各院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重点文章、制作生动的内容产品等方式,对《知青岁月》访谈内容以及青年学生的学习体会和各级团学组织的优秀学习活动案例进行全方位宣传,广泛开展贴近青年的网络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将《知青岁月》作为提高青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健康成长成才的鲜活教材,在十九大召开前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2.注重融合创新。各院系、各学生组织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重点工作安排,并与各类品牌活动进行有机融合创新,注重分类指导,以青年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性的开展学习宣传分享活动,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提升学习实效。各级团学干部和学生骨干要带头参加学习,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将对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各大学生组织进行学习指导和情况评估,将及时对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优秀学习活动案例、青年学生的优秀学习体会文章等报送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重点宣传报道。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大学生组织请于10月27日前将学习活动的图文资料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

联 系 人:金 简

联系电话:0830-3160686

邮    箱:xnydxtw@163.com

 

 

 

 

附件一:关于开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全国大中学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主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时报》网络版

附件三:关于开展“与信仰对话: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主题征文通知

 

                                                                        共青团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