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志愿服务推选活动的通 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市文明委2017年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和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类别
最美志愿者30名、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15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0个。
二、推荐名额
(一)各县(区)文明办推荐5名志愿者、2个志愿服务组织(队)、2个志愿服务项目;市级各志愿服务支队分别推荐1个志愿服务组织、1个志愿服务项目和1名志愿者进入初选名单;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推荐1个志愿服务组织(队)、1个志愿服务项目和1名志愿者进入初选名单。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组织关系不属地方管理的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县(区)范围内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向县(区)文明办申报。
三、推荐条件
(一)泸州市最美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泸州市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
1.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形成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2.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4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3.经常有组织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示范性强、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4.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泸州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在全市首创,有一套相对成熟做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认可度高。
2.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
3.富有专业或地域特点、有组织有计划,经过一年以上实践证明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推广价值。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2017年11月6日—13日)
由各县(区)文明办、市级各志愿服务支队牵头单位和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和精心筛选的基础上,组织推荐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和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
1.申报推荐表。
候选人寸照1张、参加活动电子版照片3—5张;候选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各提供有代表性的开展活动电子版照片5—10张。要求所有照片高清晰度、高像素、活动内容明确。
2.每个候选组织、项目附1000—12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每个候选人附事迹材料一份,字数500—1000字。请各地、各单位(部门)对事迹介绍材料进行加工提炼,既高度概括、全面展示、又注重可读性,充分展示候选项目、组织和志愿者的亮点和感人事迹。
(二)网络投票(2017年11月16日—20日)
在泸州新闻网上开辟专题网页进行展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投票,其他网站可链接评议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审议名单。
(三)评审(2017年11月21日—23日)
由市文明办组织市级相关单位对投票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名单。每个推选类别各确定1名(个)备选人或备选单位(集体)。
(四)公示(2017年11月24日-28日)
将最后确定的入选名单在市级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设置监督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候选人、候选单位在申报时弄虚作假,而候选人、候选单位无法提供免责证据的,取消其参评资格,以备选人和备选单位替补。公示结束后,将正式入选名单报市文明办确认审批。
(五)表扬宣传(2017年11月30日—12月31日)
市文明办对获得2017年度“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和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称号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组织市级媒体对推选活动开展情况及获奖个人和集体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推选表扬活动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把关。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于申报推荐对象的事迹要严格审定,切实把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个人、集体和项目推荐上来,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按时上报。请各县(区)文明办、市级各志愿服务支队牵头单位和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组织和项目事迹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11月13日17:30前将《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推荐审批表》、《泸州市最美志愿服务组织(队)推荐审批表》、《泸州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lzwmbzhc@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市文明办。联系人:严伟、郭兰叶。联系电话:3118279。
(四)营造氛围。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辟专版专栏,刊载志愿服务优秀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创新案例,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弘扬志愿服务理念,传递社会正能量,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附件:1.市级志愿服务支队牵头单位
2.《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推荐审批表》
3.《泸州市最美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审批表》
4.《泸州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审批表》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29日
附件1
市级志愿服务支队牵头单位
1.平安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负责2.党员志愿服务支队,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3.职工志愿服务支队,由市总工会负责4.青年志愿服务支队,由团市委负责5.巾帼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妇联负责6.科普志愿服务支队,由市科协负责7.教育支教志愿服务支队,由市教育局负责8.社区志愿服务支队,由市民政局负责9.法律助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司法局负责10.文化志愿服务支队,由市文体广局负责11.医疗卫生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卫生和计生委负责1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支队,由市文明办负责13.应急抢险救灾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应急办牵头14.红十字志愿服务支队,由市红十字会负责15.五老志愿服务支队,由市关工委负责16.人民防空志愿服务支队,由市人防办负责17.老窖志愿服务支队,由泸州老窖集团公司负责
附件2
泸州市最美志愿者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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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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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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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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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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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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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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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志愿者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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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起参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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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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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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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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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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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志愿者 组织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县(区) 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泸州市最美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审批表
志愿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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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隶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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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组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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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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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或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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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或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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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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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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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总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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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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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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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 隶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县(区) 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泸州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审批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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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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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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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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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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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文明办或区县级相关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县(区) 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或县(区)级相关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3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