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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逐梦计划”—— 2014年泸州医学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泸州市委、市教育局关于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和帮助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校范围内选拔191名优秀团员青年到泸州市及泸州市周边各区县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 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逐梦计划”在全市募集共700个以上规模的实习岗位,并建成网上“岗位超市”,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的选拔之后,自行在四川省“逐梦计划”专题网站上进行在线报名注册并与拟实习岗位进行对接,实习活动集中在2014年7月—8月开展。

二、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逐梦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

(三)突出公平公开。我校所有实习挂职岗位均面向全校同学公开,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院系负责第一层选拔,校团委负责第二层选拔。选拔原则需遵循“人岗匹配”原则,尽量选拔优秀学生到合适的岗位进行锻炼,展示我校良好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本市、县(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又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四)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五)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四、推进步骤

(一)前期选拔阶段(2014年5月28日至6月10日)各院系根据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搜集学生报名表;根据“选拔条件”进行集中选拔。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6月)在四川省“逐梦计划”专题网站正式上线之后进行在线注册,完成岗位匹配;签订实习协议;购买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4年7月至8月)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归档大学生的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召开 “逐梦计划”表彰总结分享会,总结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与实习大学生代表和单位代表进行交流座谈。

五、选拔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文档处理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备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相关挂职单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分子酌情优先考虑。

六、推荐及确定程序

(一)志愿参加挂职锻炼的学生需由个人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附件一),经分团委(团总支)选拔推荐,并报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同意,校团委将根据上报人选的情况和各岗位的工作需要,考察筛选后确定挂职人员。

(二)各分团委(团总支)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支持,同时在相关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挂职申请书见附件一,具体挂职岗位设置见附件二。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2014年6月10日(周二)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部长张洋处845397436@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校团委办公室。考察筛选时间以及确定后人员的报到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均另行通知。

七、挂职锻炼的时间安排及其它事宜

(一)此次选派团员青年到泸州市及周边各区县相关岗位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个月,原则上自2014年7月10起,2014年8月10日止(工作日上班),具体时间同学可根据学校及自身实际情况与挂职单位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二)申请参加本次“筑梦计划”挂职锻炼的同学申报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一经录用,必须严格遵守实践锻炼的要求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挂职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有任何信息造假现象,不得随意退出挂职锻炼,不得擅自撤离工作岗位,否则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暂停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资格。

(三)本次“逐梦计划”各挂职岗位地域分布涉及泸州市及周边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叙永),各挂职单位均不提供食宿(个别岗位不排除有相应补助),学校层面只负责安排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进行挂职锻炼的学生住宿,无法提供周边区县进行挂职锻炼学生住宿。故请学生在自主报名期间,需慎重考虑自身情况进行理性申报,建议泸县和叙永的相关岗位最好由家庭所在地学生进行申报。

(四)挂职期满时,学生应填写《泸州医学院大学生挂职锻炼考核表》和挂职报告,经挂职单位及团区委签署意见,在开学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表现优秀者,可获评“泸州医学院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并获得校团委和团泸州市委的联合专项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从服务青年大学生成长发展、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认真组织选拔,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力求将“逐梦计划”的工作宣传覆盖到每一位同学,强化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运用QQ群、专题微博、微信等,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

(二)积极号召,严格审核。各院系要指导大学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填写相关信息,严格核实大学生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要根据岗位的基本条件,认真审批大学生资质,确保将合适的人选配到合适的岗位。要做好与实习大学生有效的联系工作,全面跟踪大学生实习过程,鼓励大学生实习心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投稿校团委,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实习大学生的管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石惠老师

联系人:石惠 联系电话 3160686

附件1:泸州医学院“逐梦计划”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申报表

附件2:泸州医学院“逐梦计划”社会实践岗位需求表

共青团泸州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